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全区“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18〕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工业园区及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提出的“五必查”内容,立即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市安监局组成三个检查组主要负责危险化学品等工业企业领域,各负有监管职责部门主要负责本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务必于3月26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小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楠 邮箱:szssajj@163.com电话(传真):0952-2218445)
附件: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楠 邮箱:szssajj@163.com电话(传真):0952-2218445)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宁安办〔2018〕31号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区“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此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至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区“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
2018年2月28日22时49分,神华宁煤集团烯烃二分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企业乙烯中间罐区链接管线发生泄漏并着火,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石泰峰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咸辉主席、刘可为副主席亲临现场指导救援。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除隐患 保安全”为目标,进一步督促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彻底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漏洞。通过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停产、半停产企业的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及范围
从3月1日至3月31日,为期一个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本地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两会”前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迅速抽调专家,做到“五必查”:一是高危行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煤矿必查;二是大型化工企业必查;三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抽检中查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必查;四是2017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必查;五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必查。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查现场管理。重点检查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装置、设备管理、泄漏报警和火灾报警系统运行情况,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设施保养维护和管理情况。
(二)查事故隐患。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尤其是对已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治理,短期内不能治理的,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企业是否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事故应急、值班值守等准备工作。
(三)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落实到位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意义重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理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三大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企业、每个岗位,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攻坚战,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重点要针对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增多、企业员工队伍和思想不稳定等实际情况制定有效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隐患,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查,消除隐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是否有疏漏、工作方案是否有针对性、隐患排查是否存在盲点、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有遗漏、对问题和隐患是否做到“零容忍”、整改措施是否得到真落实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列出清单,逐一销号;对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企业,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暗查暗访力度,深挖细纠、查缺补漏,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各相关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五必查”内容作为督查检查的重中之重,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查,一个方面一个方面地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查,一个岗位一个岗位地查,坚决不留死角和盲区。重点查清楚企业安全设施运行、资质问题、现场作业、日常安全监管、应急预案等情况。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执法责任和整改责任,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做到深下去、严起来,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四)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把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对待,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好事故企业评估论证,对全国“两会”前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制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追责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保障应急,畅通信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挥部门间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根据“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落实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重大网络舆情能科学有效处置、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请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和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4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情况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雷 东 联系电话:0951-8622052(带传真)